马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的房子于2022年5月份交工,入住一年后,他便发现卫生间开始出现异味。不仅如此,还有不少蚊虫顺着下水管道进入家中,孩子整夜被蚊虫叮得睡不着觉,严重影响了自己和家人的正常生活。
对此,马先生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一同进行了查找,最终发现臭味来自于一楼管道井下的地下空腔。
据马先生介绍,空腔相当于一个封闭的空间,深度大约3到4米,其中有二到三处下水管道是漏水的。下雨时雨水进入便将整个地下空腔淹没,同时还夹带着粪便与污水,在空腔内形成5到10厘米厚的污泥,马先生认为这就是臭气来源。
发现问题后,马先生也和其他业主找到物业公司,希望能够尽快对地下空腔进行清理。然而物业方却将此事的缘由归结于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上,至今没有解决。
马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业主们的一致诉求是把地下空腔里面的污泥、建筑垃圾清理掉,这样就能从污染源上解决问题。但是他们认为物业嫌麻烦,不愿意花人力、物力清理,所以一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处理这个问题。
那么现在问题的源头找到了,为何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物业方对此又是如何回应的呢?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联系到碧桂园服务银川分公司天汇里物业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对方将马先生家单元楼道地下空腔的来历以及楼道内所产生臭气、蚊虫的原因向记者进行了介绍。
“当时开发商因为在做设计的时候都要打地基,所以都存在空腔这种问题。排水管道设计的时候开发商没做拉筋,加之长时间楼上的业主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把洗脸巾等垃圾从管道扔下来,长时间堆积在管道里,就会把PVC管道压弯、拉断,前段时间下暴雨就出现了返水情况。”
这位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22年发现该问题后,物业就一直积极开展维修管道、空腔排水、蚊虫消杀等工作。治理措施本来已经初见成效,但由于今年降水天气较多,雨水倒灌导致了该问题再次反复。
该负责人认为,这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方已经尽己所能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2022年、2023年都存在这种问题,物业就不断地在维修,不管我们是维修空腔的管道、还是我们去清理空腔的积水的工作,我们都做了;而且我们自己又采购了生石灰,进行了空腔的除潮,并且把该堵的、返水的洞都堵了。现在底下的水全部已经清理干净,作为物业我觉得我们出现了问题也不逃避,把我们该做的工作我们全面、全部做了。”
针对于马先生家中所出现的返臭情况,该负责人表示,马先生家中的返臭问题与地下空腔并没有关系。和马先生家有同样返臭情况的其他业主家,物业已经采取了马桶打胶密封等解决措施,通过处理,这些业主家的返臭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马先生却拒绝了物业的上门维修服务。
对于业主希望物业方尽快对地下空腔中的建筑垃圾和污泥进行清理的诉求,该负责人也做出了回应:“我们再去看看,如果说确确实实能清理,我们想办法清理。”
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清理地下空腔?是不是真如物业方所说的那样,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呢?
记者向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孙攀表示,地下空腔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根据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区域的清理责任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
“根据他们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方,有义务来清理公共区域遗留的垃圾。目前业主所主张的区域作为整栋楼的公共区域,有未清理的垃圾、产生的卫生隐患,实际上清理的责任首先是要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的。”
律师表示,针对物业所主张的开发商遗留问题,应当由物业方自行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并继续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所主张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的这个义务,应当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自行协商,而不能以此为由来拒绝承担公共区域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的义务。”律师孙攀告诉记者。
如果物业公司后期不愿及时清理或者清理不到位的话,业主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对此,律师孙攀给出了解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物业公司来尽到物业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清理的话,作为业主有权少交或者不交这一部分的物业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还是各方固定相关的证据,如果说能协商解决,则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尽快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至于物业公司责任比例大小以及承担的相关费用的大小,要根据各方举证之后,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判。”
最后,律师也建议,业主与物业双方为了更好地享受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均应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