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任大妈时,她疲倦、无助又难以掩盖悲伤的神情,能感觉到她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给了我们。”
今年春节前夕,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舒畅接待了一名令她难忘的当事人——任大妈。
“她见到我就着急地说,法官,我丈夫很早就去世了,唯一的女儿在中秋节前一天出了交通事故也走了,女儿生前买了套房,现在银行还要我每个月还一万多块钱,我一个农村老太婆,我怎么还得起啊?”
舒畅告诉记者,任大妈是一位农村失独老人,其女儿在去世前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支付首付款并与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签订了“组合贷”借款协议。任大妈是女儿的唯一继承人,意味着她一下子就面临了每月高达1.5万元的按揭还款压力,这无疑是个难题。她曾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但因该案涉及开发商、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法律关系复杂,各方始终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任大妈诉至法院。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类案件虽置于法院的数万件案件中不算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案件,但对于刚刚失独的任大妈来说,无疑是一座大山,是天大的事情,若不妥善处理,也许会压垮她日后生活的希望。”舒畅说,“在了解案情后,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马上立案开庭,而是研判是否能够进行多元化解。”
舒畅告诉记者,此案一旦进入审判流程,即使适用简易程序,任大妈也得垫付2万余元的诉讼费,还需经历较长时间的审判流程。
“而案子每耽搁一个月,大妈就要承担多一个月的高额房贷利息,这无疑将让她的窘迫生活雪上加霜。对银行和开发商而言,也面临贷款成为长期呆账的风险。经过一番思量,我意识到调解才是本案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的最优解。”舒畅说。
该案前期的阻碍,主要是开发商、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几方主体对于最终退还金额、解除合同流程、各项履行顺序等存在争议。考虑到本案还涉及继承关系,如果让当事人自行协调解决,还可能涉及一定的法律风险。舒畅认为通过法院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是一种最优的解纷方式。
“司法确认既通法理又达人情,如果经由法院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方式处理,可以为任大妈最大限度地节约时间与金钱。”
舒畅立即与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李厚超召集各方当事人当面协商,尽力找到各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可就在第一次会面,各方的诉求和疑难问题就摆上了桌面。
“作为开发商,正常销售商品房付出了成本。购房者意外离世,我们也很同情,但毕竟不是我们的问题,继承人要退房,按照合同约定,还是要收取违约金的,企业经营管理有严格要求,程序上可不能马虎。”
“企业对解约的内部审核很严格,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据才行,调解会不会有风险?”
“我告诉大家,虽然是调解,但是我们会严格按照审理程序来审查各方提供的证据。”
“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最终会以民事裁定书的形式进行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确认出具的裁定书与调解书、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我们法院还专门开通了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不收取任何费用,又快捷又省成本。”
“解除购房合同后,直接销售现房可以尽快回笼资金,开发商不会有太大负担。”
法官虽然是超然于纠纷之外的居中裁判者,但舒畅却能对各方当事人急切盼望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的心情感同身受。
从“解除购房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开发商退还商业贷款——开发商退还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商业贷款结清——注销房屋预抵押及网签备案——退还房屋首付款——权利义务确定了结”,舒畅全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和各方义务。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涵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个人一手房贷合同》、退还商业贷款、结清公积金贷款、解除预抵押手续、注销网签备案等环环紧扣的九项履行协议,舒畅还协调开发商免除了违约金。
为减少任大妈的利息损失、尽快实现权益,向当事人送达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后,舒畅仍不断跟踪并督促生效文书的环环履行。
元宵节当天,这起犯难的纠纷终于在月圆之夜有了圆满结局——任大妈收到了开放商返还的全额购房款!据了解,后续开发商企业也将该套商品房重新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他们不仅仅是法官和调解员,更像是我的亲人和朋友,他们的热情让我感到温暖和安慰,让我在这么困难的时刻感受到了支持和鼓励。两位同志(指法官舒畅和调解员李厚超)耐心细致地听取了我的情况,不厌其烦地解答我的问题,告诉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并且详细解释了各个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任大妈在感谢信中这样写道。
谈及办理这起案件的感受,舒畅说:“作为基层法官,我们应该为不懂法、不精法的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他们多想一点,多做一点。要将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处境,思考当事人的心理感受,努力理解当事人朴素法感与诉求,做到真诚、耐心。在处理案件时不能机械的判决,而是要设身处地的为他们量身算一笔经济账、一笔效果账,在诉讼过程中,将情谊、关怀、温暖传递给当事人,从而达到案件最高效的解决,司法资源最优化的利用,几方利益最和谐的平衡。”
“小案不可小看,每一起案件都连接着民心,我们人民法官面对案件时,要有‘如我在诉’的感同身受,不仅满足于‘办完’,更要追求‘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了十四年的舒畅说,她一直努力从办好“小案”中做好“守民心”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