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问题专项治理,有效破解群众反映的“老年人在基层看病就医不方便”问题,立足找准老年看病“小切口”、推动服务基层“大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以政府集体为主举办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开展“老年人看病就医更方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
到2024年底,初步实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派驻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可预约上级医院门诊号源。到2025年6月底,预约挂号覆盖50%及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实现预约挂号“村里办”。到2025年底,预约挂号覆盖80%及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
1.升级优化信息系统。依托区域卫生平台,在HIS系统中改造升级双向转诊模块,逐步实现与数字家医对接应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定期将门诊号源在系统做好更新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工作目标要求,逐步接入双向转诊系统。
2.探索号源优先机制。持续优化号源管理和预约诊疗服务,落实门诊精准预约诊疗,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将50%的号源提前20天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预约,对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探索号源逐步回收机制,余14天时50%优先号源未用完的,继续保留20%号源单独向基层开放(如号源不足20%则全部保留),余7天时未用号源收回共享号源池。针对初诊、复诊等不同类别患者,探索专家门诊号源分类预约机制。建立号源候补机制,推广基层优先的转诊加号功能。
3.落实医保政策保障。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含急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职职工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0%,比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高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报销50%(其中中药饮片及中医诊疗项目费用报销60%),比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提高35个百分点。
4.强化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熟练掌握号源维护功能,确保提供的号源满足基层预约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推进患者先基层首诊,超过诊疗服务能力的转诊预约上级号源,提高基层预约挂号的服务水平和基层首诊率。
到2024年底,各区、县(市)不少于2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刷脸就医应用。到2025年6月底,全市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实现刷脸就医和刷脸支付,在1个以上(含)收费窗口实现医保刷脸支付。到2025年底,全市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高频就医需求的场景实现院内流程刷脸应用,并推广拓展到巡回诊疗服务场景。
1.加强部门对接协同。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和运营商要积极对接协同,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刷脸支付定点审核和刷脸设备接入备案,保障刷脸终端设备配置后顺利接入医保无线.优先布点高频场景。各区、县(市)要组织开发刷脸就医相关信息系统改造,合理配置刷脸就医、支付设备,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优化院内服务流程,在老年人基层高频就诊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优先实现刷脸就医和医保、自付费用刷脸支付,在收费窗口实现医保、自付费用刷脸支付。
3.全程贯通服务流程。深化刷脸场景应用,探索在挂号(或/和签到)、诊治配药、检验检查、入院登记、出院结算、自助服务等老年人高频就医需求的院内场景实现健康服务全流程全贯通,实现无感就医。探索在巡回诊疗服务中老年人高频需求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复诊服务及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中推广拓展刷脸应用。
到2024年底,各区、县(市)不少于2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常用药品“身边配”服务,所在镇街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全覆盖。到2025年6月底,实现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常用药品“身边配”服务。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1.梳理常用药品信息清单。以镇街为单位,依托县域诊疗、医保等大数据统计分析辖区老年人县域内常用药品使用情况, 并结合《浙江省“两慢病”常用药物配备清单》,梳理老年人高频使用的“常用药品清单”,经医共体牵头医院(以下简称牵头医院)审核后形成“一镇街一清单”。“常用药品清单”要覆盖辖区80%以上老年人县域内高频使用的药品,其中“两慢病”药物种类数量达200种以上。“常用药品清单”视辖区老年人用药情况变化,每年更新1-2次。
2.打通常用药品采购途径。各牵头医院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开通“常用药品”申请绿色通道,“常用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属于牵头医院目录内药品,采用备案机制,加快药品的采购供应;属于牵头医院目录外药品,采用审批机制,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牵头医院要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讨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药品申请通过率应≥90%。牵头医院要定期更新和调整药品目录范围,把老年人高频使用的临时审批用药尽快纳入用药目录。
3.保障常用药品储备齐全。各牵头医院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帮助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配齐配足常用药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站点根据辖区居民用药实际情况做好常用药物的配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实行分层配备机制,建立药品共享库房,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药物统筹调配范围,确保药品及时供应,杜绝浪费。
4.拓展常用药品配药渠道。为满足群众就近就便配备常用药品需求,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外配处方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站点处方外配”工作。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的便捷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至少可提供2种及以上配送方式。支持通过互联网医院、共享药箱、云药房等模式,帮助患者配取药品,有条件的通过送药上门、快递到家等方式打通药品“最后一公里”。
5.完善常用药品政策支持。所有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我市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为其开具慢性病长期处方,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最长至12周。对从事远洋工作等特殊人员,经医师严格评估后,可酌情延长处方时间,同时要做好用药情况监测。加强长期处方用药配备,牵头医院根据辖区内老年患者数量进行药物调拨,确保患者长期用药可及、稳定。强化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协同,加强对常用药品“身边配”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慢性病长期处方补偿机制,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不纳入门诊均次费用、门诊药品次均费用等考核。
到2024年底,各区、县(市)不少于2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落地。到2025年6月底,有住院病区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中住院“智医管”服务。到2025年底,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地家中住院“智医管”服务,让有需要并符合建床要求的老年人都能享受精准可及、及时有效的家中住院服务。
(1)打造居家健康管理场景。将村社居住老人纳入居家健康管理服务,按村社片区建立首席医师、责任医师和全科、护理、专科双向结合的签约服务团队,提供居家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平台+网校”综合服务,建立数字化健康管家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可建设网上健康学校。加强“一人一档”精准管理,对存在健康问题的居家老人探索“四色”动态随访跟踪管理和人工智能回访反馈服务。
(2)打造家庭病床运行场景。将符合建床指征的老人按需纳入家庭病床管理,提供预约服务,实行家庭病床“快捷申请”。实行查房服务“上下同行”,常态化开展线下上门查房与线上远程云查房相结合的家庭病床服务。实行治疗模式“动态转换”,科学评估患者病情变化,双向动态转换家庭病床和住院治疗模式。实行健康监测“一键急救”,利用穿戴式设备一键急救按钮、智能摄像头挥手紧急通话等功能进入急救绿色通道。
(3)打造养老机构协同场景。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同服务,按需实施“巡回服务”,在养老机构开设医养结合巡回医疗服务点,推进门诊延伸服务和健康查房。提供康复“个性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养老机构内开设康复诊室,为有需求的老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治疗方案,提供康复指导服务。提供线上“特色服务”,在养老机构开设云诊室,通过远程会诊方式提供相关健康服务。提供急救“快响服务”,开设绿色通道急救直通车,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应急抢救和住院服务。
(1)有住院病区(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地制宜推进医养结合家中住院“智医管”服务,重点打造居家健康管理、家庭病床运行、养老机构协同等三类健康服务场景,提供住院床位和家庭病床三级查房等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病房设置,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住院治疗服务。
(2)无住院病区(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1+X”方式,与有住院病区(功能)医疗机构协同构建家中住院“智医管”服务场景。有住院病区(功能)医疗机构承担线上监护和急救呼叫值班值守,并根据协同地需求提供住院床位和家庭病床三级查房等服务,其余健康服务由无住院病区(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3)实现家中住院“智医管”同质同标管理,建立家中住院“智医管”服务质量控制小组,不断完善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定期开展质控考核,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实现家中住院“智医管”服务与医疗机构病房同质化管理,全面提升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到2024年底,各区、县(市)不少于2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安宁疗护住院服务,从事安宁疗护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到2025年6月底,设有住院病区(功能)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1间安宁疗护病房(不少于2张病床)。到2025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从事安宁疗护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从事安宁疗护的志愿者培训率达到50%以上。
1.完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建立以市安宁疗护中心为引领,牵头医院为支撑,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安宁疗护服务三级网络。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和转诊机制,不断完善“医院-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把医疗、护理服务从机构延伸到社区、家庭。
2.加强安宁疗护病区(病房)建设。对设有住院病区(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对安宁疗护病区(病房)的投入,改善设施设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独立的安宁疗护病区。安宁疗护“居家伴”要以住院服务技术为支撑,积极开展家庭医生陪护下的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
3.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以疾病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打通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化医疗服务,建立多学科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为居家的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全程、全方位的安宁疗护服务。特别是在癌痛全过程管理中,全面落实疼痛筛查、动态评估、早期干预,合理选择药物,提供双向转诊等服务。各牵头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指导和药品调配工作。
4.拓展居家医养结合服务。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居家养老的生命终末期患者提供综合性的安宁疗护服务。积极组建家庭医生安宁疗护团队,提供个性化安宁疗护签约服务包,定期上门为患者进行健康评估、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服务,同时为家属提供护理培训和心理支持。将安宁疗护服务以合理当量纳入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5.培养安宁疗护服务队伍。各地要建立健全安宁疗护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做好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资格认定。市肿瘤防治中心和市肿瘤诊治质控中心要协助各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癌痛诊疗能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托牵头医院的人才技术力量,鼓励医务人员学习提升安宁疗护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培育和组建社工、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培训和指导。
各区、县(市)要将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五大行动”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突出问题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信息支撑,围绕主要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工作职责,注重工作成效,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全面整改提升,推动老年人在基层看病就医更方便,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满意度。各地在9月份尽快启动试点,编制工作方案,确保试点任务在年底按时完成。